帖子標記邏輯

這是可能的方式來銷售房子和代理商將作為呢?

sell house quick

我本來打算不列出我家的任何經紀人,但會給予我的房子單來在該地區所有經紀,如果任何代理人或經紀人給我一個買方然後我給他們 3.5%的佣金由買方一邊,但我不會用賣方機構。

我還打算去所有經紀和施捨給他們一些我的房子。 難道他們只是把它扔到裡面的垃圾桶,或告訴買家有房子出售不依賴於任何物品?

這樣我可以降低我的住宅價格,以更好地能賣我的房子快,因為我​​需要遷出狀態。

是否也普遍給予信貸 10,000元至15,000元的買家,使他們可以用這筆錢為重塑或我應該降低價格低於市場如此之低,以吸引買家?
我賣我的第一個家是自我但買方是一個房地產經紀人。 他得到了一個很好的協議。 我要繼續前行所以我想到用一劑,但只是要求這是硬或更容易出售這種方式從我的問題。 或者是約 4%至買方代理? 它應該吸引更多的代理商發送買家看我的房子。 我說得對不對?

我使用的邏輯在這裡,但也許是唯一一個經紀人協議,他們不處理這些交易。 我會去一些經紀人,看看他們怎麼說。

最壞的情況是我和他們的經紀人,並支付6%。 我有更多的迴旋餘地,以降低價格來吸引更多的買家。 這是我認為這樣做的。 幾千年就意味著關閉成本較低,我和買家。

買家做喜歡較低的價格或更高的價格? 有時它似乎要付出更多的買家。 我錯?

租回

5評論